洛陽市孟津區(qū)交通運輸局關于道路旅客運輸站及道路經營客運班線的辦事指南
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8-08 來源:

依據《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場站管理規(guī)定》(2020年9月1日起施行)《河南省道路運輸條例》(2025年7月1日起實行)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
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
(一)有與其經營業(yè)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客車:

1.客車技術要求應當符合《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(guī)定》有關規(guī)定。

2.客車類型等級要求:

從事一類、二類客運班線和包車客運的客車,其類型等級應當達到中級以上。

3.客車數量要求:

(1)經營一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00輛以上,其中高級客車30輛以上;或者自有高級營運客車40輛以上;

(2)經營二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50輛以上,其中中高級客車15輛以上;或者自有高級營運客車20輛以上;

(3)經營三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0輛以上;

(4)經營四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輛以上;

(5)經營省際包車客運的經營者,應當自有中高級營運客車20輛以上;

(6)經營省內包車客運的經營者,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0輛以上。

(二)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員,應當符合《道路運輸從業(yè)人員管理規(guī)定》有關規(guī)定。

(三)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,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(guī)程、安全生產責任制、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檢查、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的制度。

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,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。 

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,應當提供下列材料:

(一)《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申請表》

(二)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或者個體經營者身份證件,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和委托書;

(三)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;

(四)擬投入車輛和聘用駕駛員承諾,包括客車數量、類型等級、技術等級,聘用的駕駛員具備從業(yè)資格。

道路旅客運輸站及經營客運班線辦事指南

申請從事客運站經營的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
(一)客運站經驗收合格;

(二)有與業(yè)務量相適應的專業(yè)人員和管理人員;

(三)有相應的設備、設施;

(四)有健全的業(yè)務操作規(guī)程和安全管理制度,包括服務規(guī)范、安全生產操作規(guī)程、車輛發(fā)車前例檢、安全生產責任制,以及國家規(guī)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(以下統(tǒng)稱違禁物品)查堵、人員和車輛進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檢查的制度。

申請從事客運站經營的,應當提供下列材料:

(一)《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申請表》

(二)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或者個體經營者身份證件,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和委托書;

(三)承諾已具備本規(guī)定第十五條規(guī)定的條件。 

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的,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:

(一)《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》

(二)承諾在投入運營前,與起訖地客運站和中途停靠地客運站簽訂進站協(xié)議(農村道路客運班線在鄉(xiāng)村一端無客運站的,不作此端的進站承諾);

(三)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。

 已獲得相應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的經營者,申請新增客運班線時,應當按照本規(guī)定第十二條的規(guī)定進行申請,并提供第十三條第一款第(四)項、第二款規(guī)定的材料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和委托書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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